辽宁围绕“五重”扎实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

时间:2025-06-05 13:48:00

【来源:中国市场监管报】

本报讯为净化农村食品安全消费环境,辽宁省市场监管局紧紧围绕重部署、重标准、重源头、重线索、宣传的“五重”工作思路,扎实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。

重部署,高位推动聚合力。印发《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》,成立由省市场监管局主要领导任组长、分管领导任副组长、各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,统筹负责整治工作。成立专项督导检查组,采取“四不两直”方式对各市工作情况开展检查。通过高位推动,全省上下形成“一盘棋”工作格局。

重标准,压实责任促规范。编制《食品批发企业“五规范”》《食杂店食品安全“六做到”》《农贸市场食品安全“五做到”》等系列规范指导书,印制9万余张,免费发放给各类食品销售主体,分类指导督促食品销售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。开展诚信自律行动,已推动8000多家食品销售主体对照主体责任标准自查,并在省市场监管局门户网站公开承诺,接受社会监督。

重源头,“穿透”管理抓关键。以农村地区、城乡接合部、学校周边食品经营店为切入点,自下而上开展食品批发企业调查摸底,建立食品批发商台账。针对食品批发商重点加强“穿透式”管理,加大对批发商进货渠道、索证索票、检验检疫证明等方面的检查力度,督促批发商做好临期食品提醒及回收,抓好源头管控,纵深推进农村食品店规范经营。

重线索,问题导向求实效。发布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线索征集公告,广泛收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线索。完善网络监测关键词,开展专项整治网络监测。建立流通领域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会商工作机制,召开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会商会议,组织排查处置网络监测问题线索和重点风险隐患。

重宣传,营造氛围促共治。广泛宣传,发布《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主体责任提醒告知书》《违法线索征集公告》,在辽宁卫视播出3期“农村假冒伪劣专项整治”栏目,提示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规范经营,鼓励群众、食品从业者及相关人员积极举报,促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。

□辽 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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